时代出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股网  2026-06-04  时代出版(600551)公司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建 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代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 酬。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按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管理办法》执行。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下 列原则:

(一)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和行业薪酬水平相适应;

(二)与岗位职责、承担责任、履职成效相匹配;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与考核挂钩;

(四)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稳健可持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考核标准,并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 展薪酬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并 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 东会说明并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构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中长期激励。

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大小及市场水平确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核定,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三)中长期激励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另行实施。

第四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与履职评价。讨论或评价董 事个人薪酬及考核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与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党建工作及个 人述职述责述廉考核测评等综合情况挂钩,具体按照公司相

关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公司按月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 并预发不超过50%的绩效薪酬,剩余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 结果结算。

第十条 所有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 法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离 任等原因离开岗位的,按实际任期与绩效结算薪酬;受党纪 政务处分、因违规经营投资被追究责任的,绩效薪酬按相关 规定扣减。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岗位变动、行业薪酬 水平等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公 司董事薪酬调整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虚假记载等错报 情形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对相关人员已发放的绩效

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勤勉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视情节停止 发放、追索全部或部分薪酬。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 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