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公司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至2025年10月底。
董事会认为:本次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二、关于将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