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1  康缘药业(600557)公司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降职,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38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上述42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5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应由584,597,952股减少至584,117,452股。鉴于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9日为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63.10万股限制性股票,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先于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则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如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4,597,952股增加至585,228,95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5,228,952股减少至584,748,452股。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总股本减少未来会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减少(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即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25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药业证券事务部联 系 人:陈彦希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3、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