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独立董事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康缘药业(600557)公司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段金廒先生因其配偶蔡振利女士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出具了《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蔡振利女士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交易方式交易方向交易数量(股)交易均价(元/股)交易金额(元)持股数量(股)
2023/10/20集中竞价交易买入1,90016.230,7801,900
2023/10/25集中竞价交易买入3,70016.259,9405,600
2023/10/26集中竞价交易买入3,00015.6546,9508,600
2023/12/20集中竞价交易卖出8,60021.66186,2760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蔡振利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扣除各项交易费用后,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48,433.37元(计算方法为:卖出金额总计186,276元-买入金额总计137,670元-交易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172.6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振利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蔡振利女士积极配合,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蔡振利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2、经核实,蔡振利女士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系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是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上述交易征询其他任何人意见,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蔡振利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经核实,前述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短线交易并不知情。在前述交易前后,其未告知蔡振利女士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本次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前述独立董事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加强对亲属行为的监督,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3、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监督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