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调整为0.37203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因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减少股份2,951,000股,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81,797,45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2,300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580,715,152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以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4年3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584,748,45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849,300股后的股本583,899,152股为基数进行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216,042,686.24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二个限售期、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之前,8名激励对象降职,8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层面2023年度考核条件未达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更正后)》,公司决定将上述17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5.1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81,797,45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1,082,3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由583,899,152减少至580,715,152股。
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以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7元(含税)调整为0.37203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581,797,452-1,082,300=580,715,152股
(2)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216,042,686.24÷580,715,152≈0.37203元(含税,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现金红利分配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五位);
(3)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37203×580,715,152≈216,043,458.00元(含税)。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由583,899,152股减少至580,715,15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7元(含税)调整为0.37203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由216,042,686.24元(含税)调整为216,043,458.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为保证利润分配实施,公司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止,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性质变更、股权激励股份的登记、可转债开始转股等,确保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和公司的总股本情况不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