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独立董事李子扬2024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5-03-28  大西洋(600558)公司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子扬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李子扬,男,汉族,1988年生,会计学博士。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等

姓名

姓名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子扬9970002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在召开会议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等情况介绍,对提交会议审议事项,充分发挥自己专业优势,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我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我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和任期的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利润分配、选聘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内控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我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现场考察情况为了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认真审议相关报

告,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慎评估,严肃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到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秘及董办等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挥所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负责相关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的发放、签字收集工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对独立董事未能全面了解的情况及时沟通说明。

我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基

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超8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我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水平、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的条件,因此同意聘任其为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胡国权先生逝世后,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同意暂由公司董事长张晓柏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日止。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认为,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薪酬与任期激励收入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

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贡市国资委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公开测评,同时对经营班子经营业绩进行全面评价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年度和任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根据年度和任期考评结果,由董事会确定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97,604,8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36.83万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8.73%。我对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既体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我通过与公司董秘、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情况。我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认真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告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要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我关注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到期,至今已逾期六年多时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事项提出特别关注,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可能带来的损害提出了专业意见,提醒公司要高度重视董事会延期换届可能引致的风险,并建议公司要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至今未进行。为此,我再次提醒公司对董事会延期换届可能引致的风险予以高度重视,持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我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我将持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不断提升

自身履职能力,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持续关注并主动提醒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签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