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干酒: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老白干酒(600559)公司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7,596,714.4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75,785,455.7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494,764,549.23元。

为兼顾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4,747,444股,以914,747,44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4,424,233.20元(含税)。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及市场禁入。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经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双才 兰 霞 宋学宝

何海明 张学军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