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干酒: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进行送
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7,098,492.7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623,113,315.5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613,495,417.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914,747,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5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3,111,094.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3.92%。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03,111,094.20 | 411,636,349.80 | 274,424,23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7,098,492.78 | 665,936,170.95 | 707,596,714.4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13,495,417.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7,696,932.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20,210,459.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97,696,932.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2.4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