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天正: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金自天正(600560)公司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273.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5,735.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450.33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在山东胜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个案件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个案件中二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合计约52万元,该赔偿金额包含在东方海洋重整赔偿范围内,中天运也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前述虚假陈述案件不影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自律处分、刑事处罚。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明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200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3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刘明洋、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天运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天运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