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7-18  江西长运(600561)公司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年7月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3年7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 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5日10点0 分

二、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先生

五、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报会议出席情况

2、审议《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股东(或授权代表)发言

4、现场股东(或授权代表)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5、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6、休会(等待上证所网络投票结果)

7、主持人宣布最终投票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宣读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现就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报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涂卫兵,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赖华林,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 1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9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