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