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徐志芳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保险兼业代理”,并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共计 1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