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浪平先生召集,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变更,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委员:李浪平、伍光新、黄强、胡长明、管亚梅、明新国、李东,其中李浪平为主任委员,伍光新为副主任委员。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明新国、伍光新、管亚梅、李东、梁海珊,其中明新国为主任委员,伍光新为副主任委员。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管亚梅、胡长明、明新国、李东、谢宁,其中管亚梅为主任委员,胡长明为副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大额资金支付的议案》。
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款9,000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签订某型雷达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6,835.86万元,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销售交易预计范围内。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浪平、伍光新、黄强、胡长明、梁海珊、谢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