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存贷款业务。
2024年4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该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202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完成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完成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69,375.32 | 18,373.84 | 基于项目实际生产需求,本年度向十四所采购及外协业务减少 |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 43,802.73 | 30,380.72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862.07 | 628.70 | |
小计 | 114,040.12 | 49,383.26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198,191.83 | 155,277.34 | 本期雷达及配套器件业务低于预期 |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 43,999.64 | 37,508.16 |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265.11 | 151.48 | |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 1,086.08 | 810.21 | ||
小计 | 243,542.66 | 193,747.19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不高于2022年度所有者权益的50%(256161.17万元) | 148,798.07注1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11,500.00注2 | 11,500.00 |
注1: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款项合计148,798.07万元,其中存款148,562.30万元,其他货币资金235.77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以及因结算、贴现等业务发生的相关利息、手续费支出,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本报告期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12.64万元,支付借款利息102.81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901.15万元。注2:2023年8月29日,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筹资预算内部结构及利率调整的议案》,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额度由9,500万元调增至11,500万元。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4月预计(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前)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41,314.67 | 20.30 | 11,610.78 | 1,787.76 | 18,373.84 | 8.66 | 本年度雷达系统业务生产规模扩大,相应配套采购增加 |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 78,116.73 | 38.39 | 16,007.47 | 8,314.89 | 30,380.72 | 14.32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696.91 | 31.10 | 55.24 | 129.87 | 628.70 | 37.11 | |
小计 | 120,128.31 | 58.39 | 27,673.49 | 10,232.52 | 49,383.26 | 23.0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181,637.39 | 55.37 | 33,741.49 | 36,792.56 | 155,277.34 | 48.02 | 本年度雷达系统业务预计交付规模增加 |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 42,413.82 | 12.93 | 95,614.00 | 1,010.17 | 37,508.16 | 11.60 |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 | 265.11 | 5.97 | 55.04 | 37.87 | 151.48 | 3.14 | |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 885.00 | 19.93 | 245.00 | 169.27 | 810.21 | 16.79 | ||
小计 | 225,201.32 | 67.73 | 129,655.53 | 38,009.87 | 193,747.19 | 59.03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不高于上一年度所有者权益的50%(278615.76万元) | / | 不高于上一年度所有者权益(重组后)的50% | 122,292.17 | 148,798.07 | 95.17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9,500.00 | 63.33 | 9,500.00 | 0.00 | 11,500.00 | 88.01 |
注1: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5亿元;
注2: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及贷款会发生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办理结算、保函、贴现等会发生相关手续费支出,由于该类交易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按照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开办资金:12585万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8号。经营范
围:开展电子技术,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卫星通讯地球站研究;航空和船舶交通管制系统研究;射频仿真系统研究;地铁与轻轨交通通讯系统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与设备研制;天线、天线罩、透波墙、大功率无线电波研究;微电子、微波、铁氧体表面特种元器件研制;相关学历教育;相关电子产品研制;《现代雷达》和《电子机械工程》出版。关联关系:十四所持有公司52.6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电科,英文简称CETC)于2002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8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是中央直接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内唯一覆盖电子信息技术全领域的大型科技集团。
中国电科所属科研院所大多成立于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在成立时按照国家电子工业布局,有各自明确的专业定位,拥有不同的研究方向、核心技术、应用领域。各研究院所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经多年技术积累和市场磨练,已基本形成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主打产品,在产品类别、行业客户、销售区域、发展方向等方面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业务格局。
关联关系:中国电科持有十四所1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8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关联关系: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控制。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十四所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顺序选择政府指导价(含军审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指导价,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以合理的制造成本(含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在不适用成本加成法的情况下,采用利润分割法定价。对于提供技术服务的,该类服务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二)中国电科主要负责对下属企业进行国有股权管理,其自身不直接从事军品及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不干预其控制下各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具体经营活动,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全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自由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也是完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投标竞价或者相互协商定价的结果。
(三)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结算费用及其他服务支出,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电科集团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