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召集人张宏兴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2022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22年12月31日(基准
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06,777,692.24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90,530,459.90元,减去发放的2021年度股利360,000,000.00元,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为3,437,308,152.14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8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3,032,308,152.14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五)、《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南海路厂区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完善产能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投资议案表示同意。
九、《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世梅先生为职工监事。会议提名李海萍女士、林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