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送达的《关于变更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姚炜、苏芸芸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苏芸芸已辞职,为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符俊接替苏芸芸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会计师为姚炜、符俊。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1.签字会计师符俊,于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 符俊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符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