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迪马股份(600565)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565 公司简称:迪马股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迪马股份60056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骏杨丽华
电话023-81155758023-81155759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
电子信箱Wangjun0508@dima.cnyanglihua@dima.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6,483,804,514.6470,370,785,333.85-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13,986,178.185,067,752,728.980.9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9,575,616,004.6910,218,550,113.86-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25,714.78190,824,335.05-7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079,479.20145,564,957.6467.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551,019.251,336,708,824.51-23.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82.19减少1.3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9,18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55885,737,591-冻结885,737,591
赵洁红境内自然人4.56113,712,692-冻结113,712,692
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175,000,000-冻结75,000,000
弘业期货-东莞信托·迪马成长3期单一信托计划-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3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4536,152,584-
弘业期货-东莞信托·迪马成长1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1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0526,130,979-
弘业期货-东莞信托·迪马成长2期单其他1.0425,942,663-
一资金信托计划-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罗韶颖其他0.8822,000,000-
王永久境内自然人0.7618,940,551-未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0.6716,639,923-
杨永席其他0.6315,7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东银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赵洁红及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东银控股之一致行动人。罗韶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其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均为社会流通股,本公司不知其质押、冻结、托管或回购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21迪马011785782021-04-282024-04-304.57.00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80.8482.3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042.09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