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骏先生的辞职报告,王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1%,王骏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股份减持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骏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俊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李俊杰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现暂由公司董事长黄力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李俊杰先生取得相关证明后,其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
李俊杰先生已完成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
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测试,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有关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所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并在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后正式任职。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
联系电话:023-81155758
传真号码:023-81155761
电子邮箱:lijunjie0619@dima.cn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简历
李俊杰:男,41岁,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曾就职于红星美凯龙、宝龙地产等企业,具有丰富的地产行业从业经历;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资金中心总经理;现担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金中心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