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1  迪马股份(600565)公司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力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骏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股份减持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李俊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李俊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李俊杰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现暂由公司董事长黄力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李俊杰先生取得相关证明后,其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有关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所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并在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后正式生效。

独立董事:

胡冬梅 于学涛 吕有华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1日

附件二:董事会秘书简历李俊杰:男,41岁,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曾就职于红星美凯龙、宝龙地产等企业,具有丰富的地产行业从业经历;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资金中心总经理;现担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金中心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