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董秘办,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秘办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董秘办进行发言登记,董秘办员工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八、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4:00点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兼总裁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监票人2名
三、会议议案审议:
1.00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选举潘川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议案表决,总监票人宣布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收到董事长黄力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力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董事进行补选。在充分了解人员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公司提名潘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现拟选举潘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附件:
潘川:男,4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2月担任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自2009年起历任过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2010年4月起担任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并担任部分关联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