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马: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查股网  2024-06-12  ST迪马(600565)公司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7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出如下回复:

《问询函》:2024年6月7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与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发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多个业务板块加强战略合作,暂不涉及具体金额,尚未明确具体内容和细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问题一、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公告显示,双方开展实质性合作前,重庆发投需完成对具体合作事项的相关尽职调查、研判审议及全部内部决策流程。请公司结合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的实际影响及不确定性,向投资者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回复:

(一)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质影响

公司与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发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进行战略性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对目前公司经营发展暂无实质性影响,各项具体内容与细节尚待确定,后续将根据正式订立的合作协议确定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情况。

(二)战略合作协议不确定性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进行战略性合作签署的意向性协议,各项具体内容与细节,将以后续正式订立的合作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订及合作实施内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对公司业绩暂无实质性影响,未来业绩的影响将需根据正式合作协议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双方研究公司的资产重整、债务重整及股权重整,重庆发投是否决策参与前述相关工作事宜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重庆发投参与公司资产重整、债务重整及股权重整是否成功亦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问题二、前期,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多次对外发布签订框架协议事项。公司

两次回复问询函称,相关协议均无强制法律约束力。请公司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及预期或无法履行的风险,并自查是否存在利用无约束性框架协议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ST迪马关于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24-046号)。

1)目前,双方已建立协调机制进行交流和沟通,现正就个别的代销业务进行调研及商讨,待双方合作细节和权责确定,将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若金

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目前双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具体项目及实施协议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框架协议未对合作进程及时间节点进行明确约定,目前尚不存在不及预期或无法履行的风险。2)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计划基于后续项目合作关系而开展的战略合作意向,不存在利用无约束性框架协议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与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7日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临2024-043号)。经公司与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核实,双方已成立工作小组并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督促和协助东银控股加速重整申请的报送。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相关正式协议能否最终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东银控股自查,东银控股与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东银重整事项并推进重整进程而达成的合作,不存在利用无约束性框架协议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公司按时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