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367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临2024-087号)。2024年7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于2024年7月9日获悉五中院出具的(2024)渝05破167号《决定书》,五中院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东银控股的管理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4年6月19日,五中院作出(2024)渝05破申367号民事裁定,受理东银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经过随机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东银控股管理人,杨维岗为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二、其他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银控股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东银控股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二)鉴于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东银控股的重整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东银控股将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重整工作,系统化解决东银控股债务风险。公司将依法配合控股股东及法院相关工作并积极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