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3:关于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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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获悉子公司江苏钟 山度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山公司”)收到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于2026 年8 月10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苏1183 破申36 号。经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东公司”)申 请,法院决定将钟山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经查明,法院认为 钟山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因钟山公司未能向申请执行人地东公司履行民事调解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地东公司系合格债权人,具有申请债务人钟山公司破产的 主体资格。钟山公司系在句容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的企业,故法院对本案有管 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 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法院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地东公司对被申请人钟山 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提示
法院受理上述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子公司将按规定配合法院相应程 序及工作。公司将结合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 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该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钟山 公司总资产占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约0.30%,其被申请破产对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52,292.08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负债合计人民币978,847.87 万元,
已处于资不抵债,因公司诉讼仲裁较多,部分子公司与资产存在被申请破产清算 及强制执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6)苏1183 破申36 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