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3: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证券代码:400234 证券简称:迪马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迪马股份”)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9月27日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等金额52,678.5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金额-420,866.72万元绝对值的12.52%。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等案件金额合计52,447.59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30.9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等。?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所涉案件大部分尚在诉讼及仲裁过程
中,暂无法全面及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9月27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等共计88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等金额合计52,678.5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金额-420,866.7万元绝对值的12.52%。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等案件金额合计52,447.59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30.9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累计情况统计
(一)案件类型及阶段汇总统计
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案由 已结案件 未结案件诉讼/仲裁金额
待开庭/一审/二审/仲裁/申
请执行阶段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纠纷
4611,349.62商品房买卖/租赁合同纠纷 89.39633.98劳动争议 16.67服务合同纠纷 6.875.47权益纠纷 0.75其他纠纷 7240,457.77合计 230.9352,447.59
(二)案件情况明细
序号
案件类型
受理时间(获悉时间)
原告/申请执行
人
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万元)
案件进展
阶段
1 其他纠纷
2026-09-27
成都青创兴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东煜盛置业有限公司、成
都信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6,332.2诉讼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2026-09-14
李国荣
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
6,851诉讼中
3 其他纠纷
2026-09-07
海安信拓建筑劳
务有限公司
南京新东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
5,000诉讼中
有限公司、昆明东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东原睿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励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盱眙兆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及四名相关个人
4 其他纠纷
2026-09-0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
成都荣元圣和置业有限公司、远东川府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国嘉志得置业有限公司
17,600诉讼中
其余单笔诉讼/仲裁金额小于1000万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84笔)6,895.32
二、主要诉讼、执行等简要概况
1、成都青创兴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其他纠纷因债务纠纷,原告要求:1.判令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39,80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利息以本金140,00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21日期,按年利率10%计算至2023年8月17日;以本金140,00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8月18日起按年利率7%计算至2024年7月17日;以本金139,8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7月18日起按年利率7%计算至2024年12月4日;以本金139,8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2月5日起按年利率4.3%计算至2025年11月27日。罚息以本金139,800,000元为基数,从2025年11月28日起按年利率6.45%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现暂算至2026年1月30日。复利以欠付的利息为基础,从2025年11月28日起按年利率6.4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现暂算至2026年1月30日。)2.判令被告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3.判令被告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1、2项诉讼请求所涉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4.确认原告有权就被告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抵押给原告的抵押物(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绣川河以北,青白江大道以东面积42,947.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川(2022)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0348号】、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绣兴路188号9栋1层1号房屋【川(2022)青白江区不动产权证明第0008091号】及登记于川(2023)青白江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538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的抵押物)折价或就抵押物的拍卖或变卖价款在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的范围被优先受偿; 5.判令被告成都东煜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确认原告有权就其所持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拍卖或变卖价款在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律师费的范围内优先受偿。5.判令被告成都信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确认原告有权就其所持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拍卖或变卖价款在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的范围内优先受偿。6.案件受理费、财产保险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已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2、李国荣诉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第三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李国荣支付工程款本金67,502,966.09元及逾期支付利息100万元(金额暂计);判令原告李国荣在欠付工程款67,502,966.09元本金债权范围内享有就系争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3、海安信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南京新东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
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东原睿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励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盱眙兆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及四名相关个人的其他纠纷
原告与第三人盱眙兆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经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2024)苏0830民初45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因盱眙
公告编号:2026-032兆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承担债务,原告海安信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令:十二个被告对盱眙兆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4)苏0830民初450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诉成都荣元圣和置业有
限公司、远东川府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国嘉志得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纠纷因债权债务纠纷,原告要求判令确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成都荣元圣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600号的50个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合约1396.7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川(2021)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81801号)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成都荣元圣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600号的198个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7043.7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81801)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远东川府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永顺街165号的70个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合计约2433.8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77067,详见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证明第004877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的价款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成都国嘉志得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692号5栋的82个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约2280.6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川房权证监证字第3474722号)及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茶花街106号2栋的27个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约984.7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川房权证监证字第4632518号)(该109个车位详见(2024)成都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527号)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力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大部分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同时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