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14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5万股,授予价格为15.6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2.5
万份,行权价格为32.1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鉴于4名激励对象发生降职、降级,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