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2月29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30.97元/股、最低价为27.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094,699.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30.97元/股、最低价为27.1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094,699.8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在实施回购期间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