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春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4日
报备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