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山鹰国际(600567)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推举吴明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吴明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委员:吴明武先生、夏莲女士、刘文先生,吴明武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凌云女士、夏莲女士、游知女士,陈凌云女士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刘文先生、夏莲女士、陈银景先生,刘文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夏莲女士、陈凌云女士、游知女士,夏莲女士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明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了被聘人员的履历及其他相关材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严大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了被聘人员的履历及其他相关材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裁吴明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陈银景先生、严大林先生、江玉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许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了被聘人员的履历及其他相关材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