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或“公
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为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浙江山鹰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明武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447,056.517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资源、高科技、流通、服务领域的投资与管理;贸易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各类境外国际招标工程;纸、纸板、纸箱制造;公司生产产品出口及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废纸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251,729.5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12,746.3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01,411.6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5,328.16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491,465.6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45,476.0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31,197.7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712.08万元(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保证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保证期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5,342.6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3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