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收到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方正承销保荐作为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原委派陈寅秋先生、陈瑜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陈瑜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方正承销保荐委托韦秀芹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陈瑜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寅秋先生和韦秀芹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于陈瑜先生在本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韦秀芹女士简历韦秀芹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八年,现就职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融资业务二部。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恒誉环保(688309)、福达合金(603045)等 IPO 项目上市及持续督导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