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被动稀释)

查股网  2024-11-12  山鹰国际(600567)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山鹰国际股票代码:600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2003号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山鹰国际/上市公司/公司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盛实业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吴明武、吴丽萍、林文新
可转债/山鹰转债、鹰19转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0047)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0063)
本报告书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2003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武
注册资本9,915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4155423171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1993年8月9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2003号
股东吴明武持股65.3555%,宿州市汇东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9.3142%,莆田天鸿木制品有限公司持股10.4892%,吴明华持股4.84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吴明武中国中国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一)一致行动关系

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系泰盛实业股东,持有泰盛实业65.3555%股权。吴丽萍系吴明武的妹妹,林文新系吴明武的妹夫。上述股东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性别国籍住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吴明武中国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
吴丽萍中国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镇海街道
林文新中国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

(二)股权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4年1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

外的股份情况

Nordic Paper Holding AB (publ)(以下简称“北欧纸业”)系瑞典斯德哥尔摩Nasdaq OMX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NPAPER。山鹰国际间接持有北欧纸业32,220,312股股份,占北欧纸业总股本的48.1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鹰国际25.03%股权,间接持有北欧纸业12.05%股权。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被动稀释超过5%(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27,011.3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5日,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合计增持股份89,365,602股,增持金额 16,095.6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承诺金额的 59.59%。鉴于当时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30%,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每 12 个月内增持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因此增持承诺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积极完成增持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12个月至2025年4月16日。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73,971,965股,占公司2024年4月15日总股本的35.2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山鹰转债”、“鹰19转债”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和2020年6月19日进入转股期,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1月7日(本次权益变动日),“山鹰转债”、“鹰19转债”累计转股1,343,730,652股,其中455,126,067股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来自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增加888,604,58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84%。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470,572,328股增加至5,359,176,9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35.21%被动稀释至29.3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泰盛实业1,341,572,67230.01%1,341,572,67225.03%
吴明武45,729,6021.02%45,729,6020.85%
吴丽萍122,414,5162.74%122,414,5162.28%
林文新64,255,1751.44%64,255,1751.20%
合计1,573,971,96535.21%1,573,971,96529.37%

注:以上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73,971,96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840,995,440股,泰盛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存在质押795,265,838股,吴明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存在质押45,729,602股。除前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明武(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丽萍(签字):吴丽萍

一致行动人林文新(签字):林文新

日期:2024年11月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山鹰国际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45号滨江国际6号楼。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股票代码600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200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被动稀释) √(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泰盛实业持有上市公司1,341,572,6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1%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吴明武持有上市公司45,729,6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3、吴丽萍持有上市公司122,414,5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4%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4、林文新持有上市公司64,255,1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4%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1、 泰盛实业持有上市公司1,341,572,6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3%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 吴明武持有上市公司45,729,6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5%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3、 吴丽萍持有上市公司122,414,5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8%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4、 林文新持有上市公司64,255,1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11月7日 方式: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5.21%被动稀释至29.37%。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明武(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丽萍(签字):吴丽萍

一致行动人林文新(签字):林文新

日期:2024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