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24  山鹰国际(600567)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

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636,123,165股,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的25.9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792,079,60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48.41%,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的12.56%。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盛实业的通知,获悉泰盛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9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再质押了本公司5,59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泰盛实业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45,98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3%
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比例0.73%
质押登记解除日2026/7/22
持股数量1,341,572,672股
持股比例21.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735,85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8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67%

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再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万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泰盛实业5,598.002026/7/222027/1/21福州市金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4.17%0.89%指定贸易企业泰茹汇提供融资担保
合计-5,598.00-----4.17%0.89%-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3、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变动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变动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股)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泰盛实业1,341,572,67221.27725,850,000735,850,00054.8511.670000
吴丽萍122,414,5161.9400000000
林文新64,255,1751.02000000064,255,175
吴明武107,880,8021.7156,229,60256,229,60252.120.890000
合计1,636,123,16525.94782,079,602792,079,60248.4112.5600064,255,175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林文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诉中财产保全及作为相关担保财产予以司法冻结,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9,197.96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6.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39%,对应融资余额为39,535.33万元;半年至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泰盛实业本次质押给福州市金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州市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要为指定贸易企业上海泰茹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茹汇”)申请保理融资服务提供股票质押担保,融资资金用于泰茹汇自身业务需求。目前泰盛实业及上述企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