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
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6,123,165股,占公司2026年8月12日总股本的
26.3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914,079,60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5.87%,占公司2026年8月12日总股本的14.7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吴丽萍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2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厦门国贸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吴丽萍 | 否 | 122,000,000 | 否 | 否 | 2026/09/18 | 2028/09/30 | 厦门国贸浆纸有限公司 | 99.66% | 1.97% | 非融资类质押 |
| 合计 | - | 122,000,000 | - | - | - | - | - | 99.66% | 1.97% | - |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6年8月12日总股本计算所得。前期公司申请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1,995,200股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205,458,10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8)。
2、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 |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泰盛实业 | 1,341,572,672 | 21.62 | 735,850,000 | 735,850,000 | 54.85 | 11.86 | 0 | 0 | 0 | 0 |
| 吴丽萍 | 122,414,516 | 1.97 | 0 | 122,000,000 | 99.66 | 1.97 | 0 | 0 | 0 | 0 |
| 林文新 | 64,255,175 | 1.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64,255,175 |
| 吴明武 | 107,880,802 | 1.74 | 56,229,602 | 56,229,602 | 52.12 | 0.91 | 0 | 0 | 0 | 0 |
| 合计 | 1,636,123,165 | 26.37 | 792,079,602 | 914,079,602 | 55.87 | 14.73 | 0 | 0 | 0 | 64,255,175 |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6年8月12日总股本计算所得。林文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诉中财产保全及作为相关担保财产予以司法冻结,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9,197.96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6.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4%,对应融资余额为39,535.33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0,010.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1%,对应融资余额为13,313.30万元。
吴丽萍女士本次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保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供应链”)与厦门国贸之间相关协议及义务的履行,为非融资类质押。目前泰盛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泰盛供应链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