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48,728,77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606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盛剑明先生、董事乔宝龙先生、董事武有先生、独立董事曾艺斌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卫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裁王波女士、常务副总裁黄光辉先生、高级副总裁王扩源先生、副总裁司培超先生、财务总监谭亮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48,489,174 | 99.9747 | 239,600 | 0.0253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增补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527,380,785 | 55.5881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1,766,368 | 99.8312 | 239,600 | 0.1688 | 0 | 0 |
2.01 | 增补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01,558,841 | 71.5173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议案1获得表决通
过,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01为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宝柱先生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答邦彪、漆贤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珠医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