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8  ST中珠(600568)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第十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由召集人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已就紧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签署了无异议的确认书。

3、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如需要);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