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现提示重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亏损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4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相关诉讼的风险
(一)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民申170号),北京高院就再审申请人中珠俊天与被申请人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驳回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二)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京0106民初3145号),因公司下属中珠俊天起诉弘洁润众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经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丰台法院决定登记立案,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截止本公告日,该起诉讼尚未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号)。
三、业绩承诺兑现的风险
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市新正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于2015年9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年1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435,575.63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采用司法途径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提起诉讼赔偿,公司均胜诉且申请进入执行阶段。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210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体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13,335,013.80元。
四、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2022年度期末,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仍未解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资金占用的风险
截止2023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团沟通,除不断积极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就欠款进行追偿。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