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08%。本次股份被冻结后,朗地科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252,324,8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6.37%,占公司总股本12.66%。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被冻结股份数量达到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0%以上,被冻结股份数量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30%以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1030-2号)及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吉01民初375号)。公司股东朗地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执行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161,400,300 | 42.45% | 8.10% | 是 | 2024年10月30日 | 2027年10月28日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90,924,562 | 23.92% | 4.56% | 否 | 2024年10月30日 | 2027年10月28日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合计 | / | 252,324,862 | 66.37% | 12.66% | /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被累计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80,172,862 | 19.08% | 252,324,862 | 66.37% | 12.66% |
合计 | 380,172,862 | 19.08% | 252,324,862 | 66.37% | 12.66%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经公司与股东朗地科技核实,本次朗地科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是因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吉林省同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导致。除上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外,朗地科技近一年内不存在债务违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除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外,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朗地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1030-2号)。
2、《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吉01民初37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