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冷轧公司”)拟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冷轧公司酸轧机组及配套公辅等设备,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5年。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优化冷轧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冷轧公司拟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冷轧公司酸轧机组及配套公辅等设备,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5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毓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599号时代数码港4层1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圆整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批复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冷轧公司酸轧机组及配套公辅等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融资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5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