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炳春)

查股网  2024-04-30  安阳钢铁(600569)公司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管炳春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北京钢铁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原冶金工业部钢铁司、质量司、国家冶金工业局行业司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九次会议,分别是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至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至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其中十八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一次在公司会展中心现场召开。本人均出席了会议。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至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

3、会议表决情况

2023年度,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方向,关注公司发展动向。我认为公司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公司均及时向我提供了会议材料和相关资料。我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会议议案,认真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并通过线上沟通与现场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提交的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表决。我对2023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4、现场考察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2023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重大信息均予以及时公告。本人认为公司建立及健全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2、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在审议程序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征得了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4、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以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公司董事、监

事、经理、董秘等支持和配合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独立董事:管炳春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