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关于公司参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3-02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或“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君创投”)。
?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尚未设立,基金各方(包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如后续因投资人未按约定进行认缴出资的缴付,可能会导致基金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基金不能如期设立或设立失败的风险。
2、本基金尚需进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相关程序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如未能完成将影响基金运作和后续投资,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
3、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公司作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国君创投为管理人管理的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拟定为人民币410,000万元,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日起后8年,根据最终合伙协议的约定可适当延长。合伙企业以子基金投资为主,将直接或间接重点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业:新兴科技、医疗健康、绿色发展等。
2、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的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878675X4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11F07-09室
4、法定代表人:江伟
5、成立日期:2009年5月20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国君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登记编码为PT2600011780。
三、 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410,000万元人民币。
3、基金形式:有限合伙形式。
4、基金出资人情况:
根据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本基金出资人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合伙人类型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120,000 | 普通合伙人 |
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现金 | 100,000 | 有限合伙人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50,000 | 有限合伙人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30,000 | 有限合伙人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30,000 | 有限合伙人 |
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20,000 | 有限合伙人 |
厦门国贸华瑞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20,000 | 有限合伙人 |
湖州市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0 | 有限合伙人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0 | 有限合伙人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0 | 有限合伙人 |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5,000 | 有限合伙人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5,0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10,000 |
5、基金投资目标: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子基金投资为主,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投, 将直接或间接重点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业:新兴科技、医疗健康、绿色发展等。
6、出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认购基金份额的出资。
7、存续期限:投资期和退出期合计为八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可适当延续。
8、备案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四、 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1、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运营。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
合伙企业关于投资项目之投资、重大处置(包括风险处置)及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两(2)名,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权提名一(1)名,剩余两(2)名由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的两(2)名有限合伙人提名。
2、出资方式及安排:合伙企业拟按四期分批出资缴付,每期出资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5%,具体出资时间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的用款需求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
3、基金管理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4、管理费:投资期内,管理费费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退出期内,管理费费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扣减合伙企业已退出且已分配项目的该合伙人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计算的投资成本;延长期不收管理费。
5、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当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其累计实缴出资。(2)支付有限合伙人超额收益计提基准:在根据第(1)款分配之后,如有余额,则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实现(单利)8%的年化收益率。(3)在根据第(1)和(2)款分配之后,如有余额,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9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五、 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能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发掘优质投资标的,公司投资认购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能够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通过直接或间接对新兴科技、医疗健康和绿色发展等产业进行重点投资,有利于公司把握新兴产业投资机遇,拓展多元投资渠道。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基金尚未设立,基金各方(包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如后续因投资人未按约定进行认缴出资的缴付,可能会导致基金总投资金额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变化、基金不能如期设立或设立失败的风险。本基金尚需进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相关程序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如未能完成将影响基金运作和后续投资,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