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曙峰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和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和认可。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027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