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的提示性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科技”)
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共计4,67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票12,5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8%;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放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此次披露系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电子电气市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671,000 | -1.00 | |
合计 | - | - | -4,671,000 | -1.0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放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此次披露系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200,000 | 3.68% | 12,529,000 | 2.68% |
合计 | - | 17,200,000 | 3.68% | 12,529,000 | 2.68% |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卖出,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12,5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上述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 报备文件
1. 宁波春秋告知函
2. 宁波春秋历史交易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