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23  康恩贝(600572)公司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关于提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胡季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中国中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五)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胡季强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3.99%股份,并与其一致行动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元中和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14.12%股份。胡季强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胡季强先生控制的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9.90%股权)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9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胡季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元中和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在提议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胡季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胡季强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胡季强董事长的提议,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十届第三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临2024—005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临2024—006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