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淮河能源(600575)公司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88,545,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计划在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7,725,22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19,8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6%;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持有68,664,3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6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股东:回购专户88,545,1052.28%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8,545,10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的原因及目的: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88,545,105股变更为10,819,884股,持股比例将由2.28%变更为0.28%。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880,8000.5116%2023/7/3 ~2023/7/31集中竞价交易2.52 -2.6350,712,414.9768,664,3051.7668%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