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839,617,450.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8,876,84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3,886,261,06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37,682,405股后的股份总数3,848,578,6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1,829,439.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55.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此外,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及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