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为妥善处置回购股份,董事会同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出售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实施期限自发布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4年6月26日,出售数量为10,821,60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4-031号)。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