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有关要求,公司全资电厂潘三电厂1#、2#机组拟于2025年关停。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政策性关停拟拆除全资电厂潘三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因上述事项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57.74万元,均为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停拟拆除潘三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根据单项资产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开询价方式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相关机组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20097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潘三电厂#1、#2机组(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780.00万元。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357.74万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57.74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2,357.7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