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0.21亿元,同比增加26.88亿元,其中:物流贸易收入205.24亿元;铁路运输业务收入7.72亿元;电力业务收入66.85亿元;煤炭销售收入18.75亿元;其他收入1.65亿元。
2024年,公司营业总成本292.18亿元,同比增加25.25亿元,其中:营业成本
281.76亿元,期间费用8.88亿元,税金及附加1.54亿元。
2024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17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1.02亿元,税后净利润
9.1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58亿元,同比增加0.18亿元。每股收益
0.22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31.37亿元,同比减少3.68亿元;净资产129.86亿元,同比增加6.3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4.64亿元,同比增加5.63亿元;负债总额101.51亿元,同比减少10.06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3.87%,流动比率为117.67%,净资产收益率为7.50%。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27.5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46.4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18.90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9.61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2.32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1.9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5.98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6.87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2.85亿元。2024年公司现金净流入1.98亿元。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2025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2024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2025年全年实现总收入280.00亿元、利润总额为10.20亿元、净利润为9.2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公司收购及摘牌电力集团相关股权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09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11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11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期限、薪酬标准及其他说明等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12号公告)。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及发展战略布局需要,2025年度公司计划融资71.5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部
计划融资20.0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2、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计划融资28.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生产运营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3、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融资11.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4、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融资1.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5、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融资10.0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生产运营资金,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融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办法和评价实施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