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合并利润总额为18,671.33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2,949.11万元,净利润15,722.2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合并净利润为15,140.09万元。本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7,757.9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850.4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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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