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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2月8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送达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
2023年12月1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长隋晓峰,董事、总经理李染生,董事周建裕、孙永兴,独立董事赵洁、刘洪跃、崔洪明出席了会议。董事李鹏、张晓栋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祥能、职工代表监事戴忠刚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隋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